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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 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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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隆林网原创 作者:吴洪波 日期:2011年03月04日
五个花季少年,他们最小的年仅15岁,最大的也只是20岁,在这个如花般的年龄里,他们本该在教室里安心读书规划着美好的人生,而他们却过早的辍学进入了社会并入歧途染上毒瘾,昂贵的毒品最终将他们引向了犯罪的深渊。
花季少年疯狂盗窃被抓
自2010年4月以来,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城接连发生多起盗窃案件,小偷“饥不择食”,大到偷摩托车、电动车、手机、几千元现金,小到偷香烟、饮料、几十元零钱。一时间县城沿街门面及停靠路边的摩托车、电动车成为了他们热衷“光顾”的对象,弄得满城群众人心惶惶。为迅速破获系列盗窃案,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以刑侦大队为主力军的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经过艰苦的走访调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均在15岁至20岁之间,专案组分析这一伙人可能都是已辍学、在社会上又无所事事的人,经常四五人纠合一起团伙作案,盗得钱财后极可能是用于吸食毒品。于是,专案组确定了侦查方向,在迪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加强布控寻找嫌疑人踪迹。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0年11月2日,专案组在县城一网吧内抓获正在吸食毒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男,16岁)、苏某(男,20岁)。经审查,案件很快有了突破,二人供述从2010年4月份起,伙同犯罪嫌疑人黄某、游某、周某等人在县城盗窃26起,盗得现金、照相机、手机、摩托车、电动车等财物后换取资金购买毒品吸食的犯罪事实。
随后专案组相继于2010年11月4日、12月14 日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男,15岁)、游某(男,19),并带破一起重大贩卖毒品案件;2011年1月1日,潜逃外省的犯罪嫌疑人周某(男,19岁)在广东落网。
毒品“造就”16岁 “贼老大”
经审查,专案组发现,系列盗窃案件居然是由年仅16岁的王某组织指挥。这伙犯罪团伙中,虽然王某的年龄不是最大,但他的违法犯罪经历却最长,年仅16岁的他已经是个“资深”老贼。之前他就有多次盗窃前科,均因为年龄未满16周岁作案,警方只能每次抓获教育后放人。由于平时父母疏于管教,加上其沉迷于网络, 2010年4月份,他在一网吧内结识了有吸毒恶习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后染上毒品不能自拔,由于无钱购买毒品吸食,王某便纠集同样吸毒的犯罪嫌疑人黄某、苏某、游某等人重操旧业,将罪恶的双手伸向了县城沿街门面及停靠路边的摩托车、电动车,作案成功后由其负责销赃和分赃,获得的赃款用于购买毒品吸食。民警经深挖发现,王某还涉嫌伙同他人在贵州进行抢劫,该案其它案犯已另案处理。
案件背后发人深省
五个青少年就这样滑入了罪恶的深渊,不由得让人沉思。花一般年龄的他们,不读书,不务正业,家庭又放任不管或任其所为,成了无人管教的人,贪图享乐和频繁出入灯红酒绿场所使他们的思想发生了蜕变,靠偷钱财图享受,手头一紧又作案,恶性循环,终成罪人。
民警提示: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家长们应多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让孩子远离毒品,远离犯罪,家庭和社会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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